個案分享
上期談及逆按揭,現時在香港冠以的名稱是「安老按揭計劃」,我的姨丈已成功參與這計劃。新春團拜時有親戚表示搵笨,席間你一言我一語,究竟「安老按揭計劃」好嗎?
我並不代表任何一個機構,保誠亦沒有參與是項計劃。我始終會強調兩老是否仍想繼續居住在現有單位?假如肯定的話,「安老按揭計劃」絕對可行。
有人說為何不將物業變賣,然後再向新業主租回物業?看官們如果你是新業主你會否保證租予某人,租金不變?
又有人說可變賣後再買兩個細單位一個自住、一個收租。日後兩個物業仍屬於自己。我同意物業確實屬於自己,但誰能保證無空租期,再者一個400萬單位可租多少?況且輿大前題仍居於現有單位有所違背。
數字上的舉例,因為「安老按揭計劃」上限為800萬元樓宇。假使樓宇價值800萬,未來生活20年。在「安老按揭計劃」以我阿姨為例兩人取款,以年輕歲數計算。83歲每月可取44,000元。如果將單位賣掉套現800萬,租金假設20,000,每月還想用44,000。總開支便是64,000元。該筆錢如無法增值只可用8,000,000/64,000= 125個月。另外10年怎樣打算?如果要增值可否在市場上找到一個保證回報7.5%的工具來維持二十年每月可取64,000元?
http://www.hkmc.com.hk/chi/our_business/reverse_mortgage_programm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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